大悟县宣化店镇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大悟县宣化店镇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HBDW-202505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W-202505SZ-******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悟县宣化店镇大胜村、大堰村、黄寨村、铁店村、枣林村、莲塘村、万畈村、黄坳村、茶坳村、王庄村、新店村、石岗村、姚畈村、严畈村、坞铺村、关口村、龙山村、醉仙楼社区、云彩村等十九个村(社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170万元 其他:工期为180日历天 |
||||||||||||||||||||||||||||||||||||||||
2.2招标范围 | ||||||||||||||||||||||||||||||||||||||||
******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厂基础配套设施,新建米面油成品展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黄寨村。大悟县远景种植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黄寨村有吊瓜基地,对现有基地改造升级,置换购置优质种苗,滴灌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4)铁店村。依托大悟县宇洲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提档升级蔬菜大棚以及新建基地道路(5)枣林村。依托大悟县沃鑫农业发展公司,新建酱制品深加工产业加工,购置酱制品打椒机一台、电磁搅拌炒锅一台、全自动灌装旋盖一体机一台、全自动贴标机一台、激光打码机一台,购买包装1万套。(6)在莲塘村、铁店村、万畈村、茶坳村、王庄村、新店村、石岗村、姚畈村等八个村新建光伏电站。(二)基础设施类(1)严畈村。严畈村8.9.10组拆除猪圈及房屋,新建排水沟,1组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套,铺设污水管网,整治当家塘(2)万畈村。中心街拆除猪圈、厕所及废旧房屋,破损路面、水沟修复、河道清理及配套设施。(3)坞铺村。塘堰整修、砌河驳岸。(4)关口村。塘堰整治、四周砌驳堰。公路硬化长。(5)龙山村。新建拦水坝,饮水河道。新建灌溉沟渠。(6)云彩村。整修下陈洼塘,延长硬化水泥路。(7)在大胜村、枣林村、醉仙楼社区等三个村(社区)分别购置垃圾桶,垃圾箱;在河西村购置垃圾桶,垃圾箱。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有且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 合同估算价:1127.20万元 |
||||||||||||||||||||||||||||||||||||||||
2.3其他:质量标准: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并通过备案。质量的评定以国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及竣工验收报告);(5)人员要求: ① 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 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不良行为及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②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 提供近期三个月社保证明;(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岀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投标人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及“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 (******/)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大悟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 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说明:①“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通过互 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 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 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 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 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 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减少招标 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电话:400-699-7000、******。。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5月28日 | ||||||||||||||||||||||||||||||||||||||||
备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