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施工已由******人民政府以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街道上清凉村便民商业门市项目。本项目******街道上清凉村便民商业门市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2.3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开标顺序为准),如上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标段则无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但是具有参评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0
00:00至2025-06-26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评审方式。“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女士、******;。)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农村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施工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施工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涉县龙井大街11号 |
地址: |
涉县海龙小区1号楼1单元1室 |
邮编: |
056400 |
邮编: |
056400 |
联系人: |
李琛 |
联系人: |
赵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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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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