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沪教妇〔2024〕18号《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2024******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和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大学生。
2.******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以女性为主体的(女性占50%以上)集体。
3.******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妇工委专、兼职主任、部门女工委员。
(二)评选名额
1.******大学三八红旗手教职工按我校女教职工总人数的2%******大学生10名(本科生、研究生各5名)。
2.******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10个。
3.******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13名。
二、评选条件
******大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大学工作(学习)满两年以上。
2.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做出显著成绩,为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
3.品学兼优、具有创新能力和“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大学生。
******大学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部门、系、所或科室(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突出集体团结协作精神,******学校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做出显著成绩,为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集体。
******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妇女工作,担任妇女干部二年以上。
2.******学校改革和发展、促进女性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3.勇于开拓创新,部门“妇女之家”和妈咪小屋创建工作富有特色和成效。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的评选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有效途径,运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评选、宣传工作。
2.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充分体现出我校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评选方法
1.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对提出的初步名单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党组织同意后方可上报。
2.******大学生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由校团委(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组织实施上报。
3.在2021—2022年度评选的校三八红旗手(集体)基础上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候选集体1个。
4.根据各二级工会提出的初步名单,由校工会、妇工委讨论,确定校三八红旗手(集体)、校优秀妇女工作者名单。
5.凡被推荐的候选人或集体必须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12月19日16时前交至工会202室,电子版发到邮箱:******。
6.******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确定。
五、奖励办法
1. 对评选出的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由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
2.由校工会、校妇工委授予校三八红旗手、校三八红旗集体、校优秀妇女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2025年对获得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个人及集体进行表彰。
******委员会
******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大学三八红旗手推荐表.doc
******大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docx
******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表.docx
附件5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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